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个人:
经研究, 我省将对涉茶相关品目补贴额进行调整,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12月16日起暂停受理涉茶相关品目补贴申请,待新的补贴额确定后,我处另行通知。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2年12月15日(含)之前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2022年12月15日之后购置的机具执行新补贴标准,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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