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中心(站),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一、
二、
三、上述机具的购机时间均以开具发票日期为准,请各市、县(区)及有关生产企业及时告知购机者政策调整相关时间节点,稳妥做好补贴申请办理相关事宜。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2年7月29日
主办单位:福建省农学会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83号省农业厅内4号办公楼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819186 联系邮箱:fjsnxh@163.com
技术支持:福建众联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20230059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