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6-06-12 14:43:16;来源:福建省农业厅计财处
闽农计函〔2016〕70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厅属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计[2016]28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2016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闽农厅办〔2016〕57号)。现结合农业部于今年5月举办的2016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培训班精神,就我省2016年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网上录入工作:今年专项检查自查范围为所有未竣工验收项目,其中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植保工程、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等七类项目自查报告和自查表需要在“农业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录入。未在网上录入自查情况、自查表以及已经通过竣工验收但未在网上录入验收情况的均视同未自查。农业部将根据网上录入情况予以全国通报。有关网上录入事宜可咨询厅计财处蔡东锋同志。
二、自查(抽查)表及报告格式:农业部制定了单个项目检查报告提纲(附件1)、专项省级抽查情况总结报告提纲(附件2)、2016年度省级抽查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2016年度省级抽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请各单位按照提纲书写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并填报相关表格。
三、充分发挥项目管理员作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福建农林大学、各设区市农业局应充分发挥项目管理员作用,并对其各项工作予以支持。项目管理员应参与所属行业(或辖区内)所有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帮助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他要求上报的项目材料,并按照要求及时汇总上报有关部门;指导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建设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各项填报工作;配合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参与验收农业建设项目。
四、做好省级抽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闽农厅办〔2016〕57号要求做好省级抽查工作。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福建农林大学、厅种植业管理处、省种子站、土肥站、食用菌站将本单位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厅计财处备案。
按照农业部培训班发布的抽查项目清单,方案中附表1“2016年中央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省级抽查项目表”增加了三个种子工程项目,请种植业管理处、种子站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附件5),省级抽查项目数各增加1个,即种植业管理处、种子站需要抽查2个项目。
附件:
4. **省**专项2016年度省级抽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