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农业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安排布署,为了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质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明确扶贫对象。通过“回头看”,挤出水分,找准对象,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清退那些不符合条件但已纳入建档立卡的人口,解决标准把握不合理,没有严格执行“两公示一公告”等工作程序造成的对象不准,尤其注意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失真、财政供养等人员。同时,做好在建档立卡之外但确实贫困的农村人口识别认定工作,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等程序后将其纳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贫困户的清退和增添工作由县级农业局(扶贫办)具体负责实施,市级农业局负责控制总量和调剂指标,允许各地在核定比例内增加贫困人口数量,贫困人口指标可跨村、跨乡、跨县调剂。
(二)摸清脱贫需求。通过“回头看”,摸清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基本情况和脱贫需求,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充分依靠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以及帮扶责任人力量,逐户摸清贫困人口在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生活改善、能力提升、政策惠及等方面的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计划。
(三)落实帮扶机制。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帮扶机制,落实帮扶责任,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切实做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两个全覆盖”;解决帮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切实做到因村派人;解决好帮扶责任流于形式、帮扶效果差等问题;解决好帮扶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问题。
(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回头看”,提高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精准度,集中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对2014年和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情况、扶贫项目受益贫困户情况开展认真核查,解决建档立卡和项目安排 “两张皮”的问题,重点消除大而化之、撒胡椒面、面子工程、优亲厚友、扶富不扶贫等突出问题。
(五)实施精准脱贫。通过“回头看”,准确反映2014、2015年减贫成效。要以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或省定贫困标准、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为主要衡量标准,加上“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条件,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程序。结合2015年扶贫开发信息采集工作,对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明确标识。
二、方法步骤
(一)数据清洗
在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万达公司)上,再次开展 2014年度数据清洗工作,对系统中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再核实再修正,同时在网络系统上完成贫困户的清退和增添工作,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实地抽查
1.各地自查。以县为单位,组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以及各级干部或社会力量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全面开展 “回头看”,把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11月底前全部完成。
2.市级抽查。各设区市要对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开展实地抽查,抽查范围原则上覆盖所有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还要抽查部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
3.省级督查。12月份,我厅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抽调设区市农业局的有关人员开展跨市交叉检查。原则上山区、沿海各抽查2个县,每个县抽查3个村,进村入户,现场核实。
(三)问题整改
针对自查、抽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提出整改方案,在即将部署开展的扶贫对象退出工作中一并解决,整改的相关数据在2015年度信息采集过程中录入系统。整改结束后,各设区市向我厅提交“回头看”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县要制定建档立卡“回头看”具体方案,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各市、县农业局(扶贫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的作用,确保“回头看”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保障条件。各市、县农业局(扶贫办)要抽调精干力量,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购置所需设备,组织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发扬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以严的纪律、实的行动扎实开展好“回头看”工作。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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