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福建:申报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6-20 09:05:24  来源: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任务,以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闽政〔20162号)和《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53号),开展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调研工作,凝练形成了科技重大专项选题方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应按照“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附件1)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省发改委、经信委、海洋与渔业厅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申请科技厅资助经费不超过附件1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三)除定向申报的项目外,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
  2.2015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2%以上,并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务证明(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只需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要求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务证明。
  3.除政策规定免税企业外,2015年度纳税经费总额应不少于100万元。
  (四)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
  (七)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年,自20173月至20203月。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
2016617日至729(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828日(系统关闭)。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申报材料。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归口审查网上推荐。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合作各方合作协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务证明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上年纳税证明等)。
  推荐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模块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8份,逐级签章后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我厅相关业务处。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在完成项目受理工作后,我厅将统一组织项目查新(费用由我厅承担),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完善(时间另行通知)。
  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和验收时须按要求呈交科技报告。
  计划处:联系人
 陈世明  电话 0591-87881125
  高新处:联系人 周林平  电话 0591-87881102
  农业处:联系人 李坚义  电话 0591-87881299
  社发处:联系人 陈昭君  电话 0591-87868019
  附件:1.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
          2.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格式)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福建省农学会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83号省农业厅内4号办公楼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819186 联系邮箱:fjsnxh@163.com

技术支持:福建众联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20230059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