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经审查、专家评审,永泰县福安康农林专业合作社等134家单位188个农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程序和条件,准予认定,特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准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2019年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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