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赵龙
2024年2月22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2002年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2015年2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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