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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作物种子领域2026年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5-11-15 16:20:57  来源:

 农种标委函〔2025〕13号

各有关单位:

受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委托,我标委会面向全国广泛征集2026年农作物种子领域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服务种业振兴行动。建议的项目应围绕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安排,服务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有利于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品种管理、供种保障和种子市场监管技术能力的提升。

(二)符合现代种业发展需求。建议的项目应立足于全国农作物种业行业需求,既满足现阶段的现实需要,也要符合今后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作物种业技术进步,不断提升我国农业良种化水平和种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先支持种业管理和产业发展亟需标准。

(三)具备标准研制良好基础。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可标准化、可推广应用;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技术能力和条件,有建议项目相应的研究基础,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已经形成标准草案。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方法,包括分子标记法、田间小区鉴定和种子的转基因检测方法等。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技术规范。

(三)农作物品种试验、验证评价和抗性鉴定方法。

(四)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等技术规范。

(五)农作物种业信息化规范。

(六)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种子技术方法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认真查阅现行有关标准情况,项目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和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

(二)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按照模版编制《2026年农作物种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标准草案(标准草案模版见附件2),项目建议书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申报标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标准制修订业务。项目研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填写《2026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表》(附件3),连同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等材料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为word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附件2为word格式、附件3为excel格式)一并发送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联 系 人: 孙 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20室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511

电子邮箱:njzxzjc@agri.gov.cn

附件:1. 2026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2. 2026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草案模版

   3. 2026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表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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