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杨志杰家庭农场等5个家庭农场获批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加上前几年认定的7家家庭农场,全市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达到12家。近年来,全市大力支持农民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方式,使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要求从事各类农作物种植、家禽饲养、渔业等土地租期5年以上、经营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的农户。今年,全市按照省里有关评选办法的要求,经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筛选审核,向省农业厅推荐了参评家庭农场名单。日前,省农业厅组织专家评审,全省共评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91家,其中我市荣获5家。
主办单位:福建省农学会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83号省农业厅内4号办公楼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819186 联系邮箱:fjsnxh@163.com
技术支持:福建众联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编号 闽ICP备20230059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