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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出台十条措施保障猪肉供应

时间:2019-10-07 00:14:35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日前,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5家单位联合引发通知,将采取十条措施促进我市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

  根据通知,泉州将组织编制《泉州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科学调整生猪养殖规模和空间布局,确保泉州生猪自给率保持在40%以上。

  为提高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水平,将组织对全市现有存栏2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尤其是禁养区内的小型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建档、清栏拆除,防止复养或寄养。对生物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不愿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养猪场户,经评估后坚决给予关闭。

  泉州还将大力推进生猪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生态化、智能化养殖,落实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推进清洁养殖、生态养殖、种养循环零排放,实现养猪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泉州市还制定了稳定猪肉产品供应预案,并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扎实推进生猪“菜篮子”基地建设,确保猪肉市场供给稳定。完善生猪活体储备制度、建立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制度。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规模,有序轮换出场(库)。

  加大生猪生产信贷支持力度,尽量简化担保贷款程序,在信贷资金投向、投量、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扩展抵押担保物范围,不断创新增信手段。

  此外,通知还包括了严格屠宰检疫监督管理、持续推进非洲猪瘟防控、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强化宣传引导和考核奖惩等措施,将加快建立猪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把开展生物安全、打击私宰、肉品市场、餐厨垃圾、打击走私等五大专项行动作为非洲猪瘟防控的主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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