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学会由福建省农业厅、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科院联合成立,是以服务“三农”为己任的综合性学术性社会公益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三农”的桥梁和纽带。
我会自1951年6月成立以来,几经调整、变革,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拥有3个分会、1个专业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1个农业专家咨询团、112个团体会员和2660多名个人会员,成为推动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促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福建省农学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成为学会交易信息系统的会员;
(三)优先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
(四)优先获得学会争取的国家相关扶持项目;
(五)优先参加学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六)对学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
(七)有权要求学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八)有权要求学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九)有申请入会和退会的权利。
二、会员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学会章程、会员诚信公约;
(三)遵守学会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学会决议;
(四)及时真实地向学会提供农产品的相关信息;
(五)积极促进学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学会形象和声誉;
(六)积极参与和协助学会组织各项活动,积极向学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农学会会员入会条件和程序
一、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农产品流通或相关行业的工作;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无失信和其它不良记录;
(三)承认和遵守学会章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个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团组织及其他组织;
(四)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
(五)严重违反学会章程、会员诚信公约等规定,被学会除名未满三年的;
(六)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
三、属于自动退会和非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原因被除名的会员,可以重新申请加入学会。
四、会员入会程序:在本学会官网点击“在线申请”,依照提示填写完基本信息即可申请入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农学会 版权所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83号省农业厅内4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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